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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试点工作的通知(二)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2010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由食用植物油统计报账单位填写,与2010年9月末地方储备油实际库存统计报表一并报送,逐级审核后由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汇总登统,报国家粮食局。表中数据应与统计报表保持一致。
  2.正表填报范围为本省拥有所有权的全部地方储备油(含委托省外企业代储,不含本省企业受外省委托代储);副表1填报范围为本省企业受外省委托代储的地方储备油。副表2填报范围为本省委托省外企业代储的地方储备油。
  3.检查前,委托、受托双方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对副表1和副表2中填列的数据进行核对确认。
  4.“企业名称”严格按照工商登记名称填写,不得使用简称。
  5.“企业所在地”按照хх省(区市)хх市(地州)хх县(市)的格式填写。

  附表6-4:
  ______________年度中央储备油轮换情况登统表(中储粮总公司专用)

  填报单位:       所属省份:         填报轮换年度:      单位:吨
序号中央储备油统计报账企业中央储备油实际储存库点2010年度中央储备油轮换计划下达情况截至2010年9月万中央储备油轮换计划执行情况
计划轮出数量计划轮入数量实际轮出数量实际轮入数量
企业名称企业所在地邮政编码企业名称企业所在地邮政编码合计菜籽油豆油葵花油合计菜籽油豆油葵花油合计菜籽油豆油葵花油合计菜籽油豆油葵花油
1                      
2                      
3                      
4                      
                      
合计------------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2010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由中储粮总公司分省填报,报国家粮食局,同时抄送所属省份中储粮分支机构。
  2.2009和2010年度中央储备油轮换情况分表登统。
  3.“企业名称”严格按照工商登记名称填写,不得使用简称。
  4.“企业所在地”按照хх省(区市)хх市(地州)хх县(市)的样式规范填写。

  附件7: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结果汇总表格(试行)

  附表7-1:
  食用油库存数量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检查时点:   年    月   日  单位:吨


  项目

行次

检查时点统计库存

检查时点实际库存



检查时点统计库存与实际库存差数











检查时点统计库存与实际库存差率(%)

备注

 

分性质

已扣减: 销售未出库

已扣减: 入库未入账

已扣减:  受省外企业委托代储

已包括: 委托省外企业代储

出库未减账

损失

损耗

政策性借油

其他

 

列次



01

02

02A

02B

02C

02D

03

04

05

06

07

08

09



 

总计

食用油合计

01





























 

菜籽油

02





























 

花生油

03





























 

豆油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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