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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协助做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问卷调查的通知

  附件一: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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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将此回执填好,并于2010年9月10日前传真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刘晓丽博士(传真:010-58933673)。

  附件二:
问卷编号: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一)
(适用于各级政府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村干部)

  调查说明:
  您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993年11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了解《条例》中各项规定的实施情况,总结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立法经验,分析《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完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条例》,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要求,国务院法制办农林城建司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村镇建设司决定共同启动《条例》立法后评估。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希望了解您对《条例》实施中的实际情况,以及对相关制度的理解,以便更好地落实、完善《条例》。希望您能客观反映您的认识,所涉及的内容我们会进行保密,您反映的任何情况都不会影响您的工作。
  1、请结合实际情况如实填写问卷;
  2、选择题请直接在选项前的□上打√,需要进行说明和阐述的请在题后的横线处填写;
  3、如无特别注明可多选的,请选择您认为最合适的一项。
  非常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您的基本信息:
  性别:□男      □女
  年龄:□30岁及以下  □31-40岁    □41-50岁    □51岁及以上
  学历:□高中及以下  □中专或大专   □本科      □硕士及以上
  职务:□村干部    □乡镇干部    □县政府部门干部
  □市级政府部门干部        □省级政府部门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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