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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成立规划编制工作协调组。编制工作协调组组长由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业务司(局)、直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编制工作协调组的职责包括:审议《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审议《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协调各领域专项能力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协调和监督编制工作进程;组织论证工作;送审报批稿,并报送国家有关部门。

  (二)成立编制工作组。编制工作组由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与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责包括:细化《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计划;细化调研提纲并组织实施调研;负责《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起草;与各专项能力建设方案衔接,负责《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起草工作;协调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各领域专项能力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组由各相关部门及单位根据需要各自组建。

  五、编制的时间进度

  按照上述工作要求,各有关司(局)、直属单位着手编制“十二五”各专项能力建设方案(编制大纲见附),力争2010年10月中旬前形成各专项能力建设方案文本,2010年11月编制完成《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文本初稿。

  各有关司(局)、直属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充分重视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抓紧组织,做好衔接,按照时间要求提交各专项能力建设方案文本,保质保量地完成方案编制工作。

  附:“十二五”国家环境监管专项能力建设方案编制大纲

  附:
“十二五”国家环境监管专项能力建设方案编制大纲

  一、现状、问题与需求

  (一)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包括取得成绩及经验总结)

  (二)环境监管(专项)能力现状

  (三)环境监管(专项)能力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环境监管(专项)能力建设需求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编制依据

  (二)指导思想

  (三)编制原则

  (四)目标指标

  三、主要任务

  与建设目标相适应,分项阐述任务,并提出重点工程

  四、重点工程

  (一)基础工程(主要为仪器设备等硬件能力建设,含业务用房、实验室建设等)

  (二)保障工程(包括运行经费保障、仪器设备动态更新经费保障等)

  (三)人才工程(包括人员培训等)

  五、投资测算与资金筹措

  (一)资金测算

  (二)资金筹措

  六、保障措施

  附表
  “十二五”国家环境监管专项能力建设重点项目汇总表

项目

类型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定量描述)

总投资测算

其 中:

截止目前

已安排

中央投资

(万元)

其 中:

需新增

中央投资(万元)

其 中:

实施

期限

备注

(万元)

中央预算内投资

中央财政资金

地方财政投入

企业

自筹

其他

资金

中央预算内投资

中央财政资金

中央预算

内投资

中央财

政资金

基础

工程

保障

工程

人才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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