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荣成至乌海高速公路(内蒙古段)通过明长城方案的意见
(文物保函〔2009〕542号)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荣成至乌海国家高速公路(内蒙古段)跨越明长城的请示》(内文物发〔2009〕2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以桥梁上跨方式通过明长城,桥体与长城距离过近,对文物有较大影响。通过明长城的方案应尽可能减少对长城本体和历史环境的影响,保护长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申报材料从工程造价、工程难度等角度对隧道下穿方案和桥梁上跨方案进行了比较,但未从方案对长城本体及其历史环境的影响角度对两个方案进行比较,应进一步补充有关材料。
三、按照《
长城保护条例》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应当绕过长城。无法绕过的,应当采取挖掘地下通道的方式通过长城;无法挖掘地下通道的,应当采取架设桥梁的方式通过长城。” 鉴于该段公路山西段采取了隧道下穿方式穿越长城,建议进一步研究隧道下穿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