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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地质力学研究所十三陵试验站实验室改扩建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地质力学研究所十三陵试验站实验室改扩建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9〕588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地质力学研究所十三陵试验站实验室改扩建设计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09〕38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你局初审意见。该项目应定性为原址翻建,不宜进行扩建。应进一步缩小翻建建筑体量,控制建筑形制和风貌,使其与遗产周边环境相协调。
二、
拟改建建筑拆除后,应组织专业机构对其基址范围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并根据考古工作结果,确定翻建建筑的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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