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大同至西安客运专线通过明长城遗址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9〕778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大同至西安客运专线通过明长城遗址的请示》(晋文物〔2009〕10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施工期间各类减振措施,严格控制爆破施工等对长城的影响;
(二)补充施工及运营期间的监测措施,掌握各类振动对长城的影响,并制定保护应急预案,确保长城安全;
(三)补充环境整治措施,保护长城本体及其周边环境景观。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方案进行补充完善,由你局核准后实施。请加强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的监管,确保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