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太中银铁路穿越明长城遗址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9〕779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太中银铁路穿越明长城遗址的请示》(陕文物字〔2009〕7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太原至中卫(银川)线铁路以桥梁方式跨越明长城靖边杨桥畔段、定边贺圈段。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须以确保长城遗址安全为前提,拟建铁路桥桥台应尽量与所跨越长城遗址相邻墙基保持10米以上的间距,桥梁梁底应尽量与所跨越长城遗址顶面保持2米以上的间距;
(二)加强施工和运营期间的监测管理,根据长城受振动影响情况,及时调整施工和运营方案。严格控制桥梁的强度、刚度及工后沉降,补充详细、明确的施工及运营期间的文物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以确保长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