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努力增加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收入,继续实施和完善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各类中央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都要优先安排续建、投产和收尾项目。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和技术改造。继续实施并完善推动节能减排、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和新能源发展等的各项财税政策措施。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和推动西藏、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大部署,完善相关财税政策措施。继续落实好促进东北振兴、中部崛起和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是促进农村改革与发展。完善对种粮农民的各项补贴政策,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健全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强资金保障,力争今冬明春受灾严重地区规划确定的中小河流治理全部完工,加快重点地区中小河流防洪体系建设。大力支持实施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二期规划,确保如期完成2010-2012年规划确定的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快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步伐。加大对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推进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施以奖代补。增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扩大区域覆盖范围,提高部分险种的补贴比例。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三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大财政教育投入,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做好分省份核定地方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等工作,推动实现到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4%的目标。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组织实施好重大项目,逐步解决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中的问题,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完善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研究适时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做好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大力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切实保障汶川、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需要,加强资金监管,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开展。密切关注舟曲县特大山洪泥石流、部分地区洪涝等其他灾害情况,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给。支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