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引导,调动农民种粮和地方政府抓粮的积极性。全面取消农业税、牧业税、除烟叶外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实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逐年加大补贴力度,初步建立了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机制。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等保护性收购政策,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实行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完善粮食风险基金制度,逐步减少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资金,不断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支持做大做强粮食等优势特色产业。这些政策措施切实让农民得到了实惠,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2009年,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6.35亿亩,比2003年增加了1.44亿亩。
(三)不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逐步完善粮食市场流通体系。2004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价格,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目前,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基本实现,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初步形成。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在粮食收购中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发展粮食产销合作关系,发挥粮食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功能,促进粮食产业化经营,提高粮食流通规模化、组织化程度。编制实施《全国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加大粮食仓储和物流设施建设投入,仓储物流现代化水平有所提高。
(四)进一步加强粮油市场调控,不断健全粮食储备制度。完善粮食省长负责制,强化了省级人民政府在粮食生产、流通、调控方面的责任。制定国家、省级粮食应急预案,初步建立粮食应急保障机制。加强对玉米、大豆加工业调控,制止玉米深加工和大豆压榨产能盲目扩张。加强粮食进出口品种调剂,促进粮食供需总量平衡。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粮食储备制度,完善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充实储备库存。2009年,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进一步摸清了粮食库存家底。国家粮食储备体系逐步完善、库存充裕,在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国际农产品市场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况下,为保持国内粮食供求平衡和价格基本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进一步加强粮食法制建设,加快制定粮食安全战略规划。公布施行《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在粮食市场放开条件下,加强了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依法管粮取得重要进展。2008年8月,国务院发布《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明确了中长期保障粮食安全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在此基础上,着手编制粮食生产、流通、储备、加工等方面的专项规划。其中,《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已于2009年7月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对各地区今后一个时期的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作作了具体部署,2010年,安排中央投资65亿元用于规划内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各项工作正在抓紧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