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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领域
数量及注册级别
1
质量管理体系(QMS)
总数10名以上,其中高级审核员不少于5名
2
环境管理体系(EMS)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
4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MS)
总数10名以上,具体条件见国家认监委2009年第47号公告
5
软件能力评估(SPCA)
10名以上相应领域人员
6
食品农产品认证领域(如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绿色市场、有机产品认证等)
详见《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认证人员注册数量及专业要求》(国认注[2010]11号
10
其他自愿性产品认证
10名以上相应领域人员,其中高级检查员不少于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