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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孟津汉光武帝陵自动消防设施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孟津汉光武帝陵自动消防设施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9〕88号)


河南省文物管理局:

  你局《关于重新报批孟津汉光武帝陵自动消防设施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08〕24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孟津汉光武帝陵自动消防设施设计方案。

  二、该方案还需作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设计依据中《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50016-2006)应变更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二)应补充消防管网的运转说明。

  (三)管网设计总平面图应补充尺寸和比例。

  (四)为避免对遗址环境产生影响,建议选用地下式消火栓。若必须采用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则消火栓应距房屋外墙不小于5米,并对消火栓采取防冻措施。此外,建议配备便携式消防加压水泵。

  (五)应补充消防水泵、备用发电机日常维护保养相关内容。

  (六)消防管线和室外消火栓的设置应确保与文物建筑的安全距离;给水管线敷设通过墙体时,应特别注意对墙体的加固,制定防护措施,确保墙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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