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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经营财务司关于印发坚持一业为主搞好多种经营若干意见的通知

邮电部经营财务司关于印发坚持一业为主
 搞好多种经营若干意见的通知
 (经经〔1993〕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部直属局级单位:
  根据第三十次全国邮电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关于坚持一业为主搞好多种经营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部反映。
  附件:关于坚持一业为主搞好各种经营的若干意见

                         一九九三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关于坚持一业为主搞好各种经营的若干意见

  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在加快通信建设的同时,为好多种经营,对邮电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和全国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现对邮电部门兴办多种经营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通信为主,积极兴办多种经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各级邮电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以通信发展建设为中心,坚持一业为主,多种经营。邮电多种经营由无到有,逐步发展,已初具规模。根据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的调查分析,当前,全国二千五百多个邮电多种经营企业(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中,从业人员已达6万人,年产值已达30多亿元,利润约2.5亿元。这些多种经营企业为解决企业富余人员、安排职工子女就业、方便群众生活、稳定职工队伍、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邮电部门在兴办多种经营方面发展还很不平衡。不少邮电企业长期以来形成的企业办社会、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和效益不高的现象还未得到明显好转,有些企业领导对兴办多种经营问题缺乏研究指导,因此在大力发展邮电通信的同时,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并引导其健康发展,是当前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二、方针和原则
  邮电企业发展多种经营应贯彻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坚持下述原则:
  1、邮电企业应坚持以一业为主的原则。邮电企业以一业为主,就是以通信业务为主,邮电企业的领导和职工应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通信业务方面,邮电通信业务不得交由多种经营企业经营。城市支局所、生产科室不得开办多种经营。多种经营不得挤占邮电生产场地,影响正常通信生产。
  2、邮电企业兴办多种经营应采用服务邮电、面向市场、灵活经营的原则。邮电企业兴办多处经营的主要目的是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要在保证主业需要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企业的闲置设备、场地、富余人员,坚持面向邮电、面向社会和灵活的经营方式,进一步提高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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