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汉济北王墓文物保护规划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9]1428号)
山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汉济北王墓文物保护规划〉立项的请示》(鲁文物 [2008]13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汉济北王墓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计划。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与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合作,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以及《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和《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汉济北王墓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