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湖田窑遗址木泥岭、龙头山、狮子山重点保护区保护性围栏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9]1342号)
江西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呈报〈湖田窑遗址木泥岭、龙头山、狮子山重点保护区保护性围栏设计方案〉的请示》(赣文保字[2009]2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湖田窑遗址木泥岭、龙头山、狮子山重点保护区保护性围栏设计方案。
二、围栏的设置应充分考虑遗址整体保护与展示的需要,不得对遗址造成新的破坏;围栏柱桩体顶部不宜设置球形装饰,以减少对遗址环境风貌的影响。
三、请你厅组织方案设计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由你厅核准后实施。
四、请你厅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施工涉及区域开展必要的考古工作,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管,遇有重要考古发现,应及时调整设计方案,以确保遗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