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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京剧演员言兴朋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京剧演员言兴朋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212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0]89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东方演艺有限公司邀请美籍京剧演员言兴朋,于2010年7月4日到上海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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