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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1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1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的通知
(环办函[2010]87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社会优势资源,创新工作思路,现征集2011年度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我部将从各单位申报的项目中遴选出一批项目作为我部2011年度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请各单位根据相关要求,积极做好2011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10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核安全司宋大虎 李儒君

  电话:(010)66556383

  传真:(010)66556394

  电子邮件:nnsazonghechu@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100035

  附件:1.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申报指南

  2.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2011年申报表

  3.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2011年申报汇总表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一: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申报指南

  为了指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申报工作,制定本指南。项目主要内容和申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管理技术支持

  1. 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等的研究;

  2.计划、财务和绩效考评等技术支持;

  3. 法规、标准等文件的编制、修订与审查;

  4. 有关核与辐射安全领域的科研开发、技术调研与跟踪等;

  5. 人员资质管理的技术支持;

  6. 技术培训;

  7. 核与辐射安全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技术支持;

  8.其它综合管理事项的技术支持。

  (二)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

  1.民用核设施及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技术审评

  (1)安全分析报告技术审评;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评;

  (3)质量保证大纲技术审评;

  (4)其他文件的技术审评。

  2.铀矿冶、伴生矿、核技术利用及电磁辐射安全技术审评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评;

  (2)《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文件技术审评;

  (3)其他文件的技术审评。

  3.核材料管制技术审评

  核材料管制相关文件技术审评。

  4.民用核安全设备技术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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