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1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的通知
(环办函[2010]87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社会优势资源,创新工作思路,现征集2011年度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我部将从各单位申报的项目中遴选出一批项目作为我部2011年度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请各单位根据相关要求,积极做好2011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10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核安全司宋大虎 李儒君
电话:(010)66556383
传真:(010)66556394
电子邮件:nnsazonghechu@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100035
附件:1.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申报指南
2.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2011年申报表
3.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2011年申报汇总表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一: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申报指南
为了指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申报工作,制定本指南。项目主要内容和申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管理技术支持
1. 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等的研究;
2.计划、财务和绩效考评等技术支持;
3. 法规、标准等文件的编制、修订与审查;
4. 有关核与辐射安全领域的科研开发、技术调研与跟踪等;
5. 人员资质管理的技术支持;
6. 技术培训;
7. 核与辐射安全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技术支持;
8.其它综合管理事项的技术支持。
(二)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
1.民用核设施及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技术审评
(1)安全分析报告技术审评;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评;
(3)质量保证大纲技术审评;
(4)其他文件的技术审评。
2.铀矿冶、伴生矿、核技术利用及电磁辐射安全技术审评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评;
(2)《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文件技术审评;
(3)其他文件的技术审评。
3.核材料管制技术审评
核材料管制相关文件技术审评。
4.民用核安全设备技术审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