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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在全国“质量月”期间继续开展“放心粮油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在全国“质量月”期间继续开展“放心粮油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中粮协〔201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粮食行业协会,本会各会员单位: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工信部、建设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7个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决定今年9月继续在全国开展“质量月”活动,主题是: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转变。
  为贯彻7部委文件精神,进一步搞好放心粮油宣传推广和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工作,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粮办发〔2009〕199号),决定在全国“质量月”期间继续开展“放心粮油宣传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放心粮油宣传日”活动,是粮食行业开展“质量月”活动的一项具体内容,是深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增强粮油企业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诚信意识、服务意识,增加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利于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和企业形象。各级粮食行业协会和示范企业、会员单位要认真搞好“放心粮油宣传日”活动,并积极参加当地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月”活动。
  二、今年的“放心粮油宣传日”定在9月4日(全国“质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各地要以县、市粮食行业协会为单位或以企业为单位,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如:产品展销、科普讲座、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发布倡议书或承诺书等。宣传活动要面向城乡消费者,面向市场,贴近生活,注重实效。
  三、在宣传日期间,我会将与北京市粮食行业协会、京粮集团共同组织一次主题活动,并与《粮油市场报》合作进行专题宣传。各省市粮食行业协会可根据本省市具体情况组织相关活动。
  四、请各省市粮食行业协会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各市县粮食行业协会及各示范企业,并请于9月底前将本省市“放心粮油宣传日”活动情况总结材料报我会。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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