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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局办公室关于推荐和评选测绘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二)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测绘局的统一部署,在做好“五五”普法自查总结的基础上,认真评选,严格把关,做好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初选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尽量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并于10月15日前将“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国家测绘局。

  (三)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开展先进推荐活动为契机,精心策划,树立典型,大力宣传在“五五”普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展示“五五”普法工作成果,为测绘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联系人:宫银勇,程晓军

  电话:010-63882211 传真:010-63882212

  电子邮件:pufa@sbsm.gov.cn

  附件:  1.全国测绘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全国测绘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

国家测绘局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全国测绘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主要事迹

 

 

 

 

 

 

 

 

 

 

 

 

 

 

 

 

 

 

 

 

 

 

 

 

 

 

 

 

 

(2000字以内,可另附页)

申报单位

意 见

       (章)

       年  月  日

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意 见

       (章)

       年  月  日

国家测绘局

意 见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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