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使用情况的通报
(卫办医政函〔2010〕6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全面掌握医疗机构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的情况,提高我国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CSR),2009年7月1日起,我部在全国范围内启用了“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以下简称“白内障信息系统”),要求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使用“白内障信息系统”上报手术信息。现将1年来各地信息上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息上报情况
“白内障信息系统”启用后,绝大多数医疗机构按照我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实施的白内障复明手术逐例上报。但也存在部分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对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信息报送不及时,漏报、误报等问题。截至2010年6月30日,全国共有4722所设置眼科的医疗机构在“白内障信息系统”注册,共上报白内障复明手术1001617例,全国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CSR)为754(印度为5500,泰国、越南为2000,老挝为1000)。其中,上报手术例数最多的3个省为江西省、山东省和广东省,CSR最高的3个省(市)是江西省、北京市和海南省。民营医院上报情况好于公立医院。各省自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CSR和信息上报情况详见附件。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白内障信息系统”的有效使用有利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准确掌握辖区内白内障复明手术情况,有利于医疗机构眼科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国家防盲治盲工作策略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有利于国际社会更好地了解我国防盲治盲工作实际情况。目前,各省(区、市)“白内障信息系统”上报情况差别较大,信息上报及管理工作还有差距,特别是部分大型公立医院对信息上报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未尽到应有义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上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按时按要求将手术信息录入“白内障信息系统”。我部将把白内障手术信息上报情况作为评价各省防盲治盲工作的重要指标。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白内障信息系统”的授权,经常了解辖区内有关医疗机构信息上报情况。对本通报中指出的问题要组织检查,认真查找原因,落实工作要求。已经注册但上报例数为零和未全部上报信息的医疗机构要在2010年9月15日前将自2009年7月1日以来实施的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补录完毕,我部届时将对补报情况进行检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省级医院信息报送的管理,指导、督促其做好此项工作,对上报工作较好的医疗机构要给予表扬。我部将定期对各省(区、市)“白内障信息系统”上报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卫生部网站和《健康报》上予以公布。
附件:1.各省(区、市)CSR排名和上报白内障复明手术例数
2.全国上报手术例数最多的20家医疗机构
3.各省(区、市)已注册但上报手术例数为0的医疗机构数
4.部分省(区、市)、部属医院注册和上报情况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
各省(区、市)CSR排名和上报白内障复明手术例数
(截至2010年6月30日,按CSR由高至低排名)
省(区、市)
| CSR
| 上报手术例数
|
江西省
| 3355
| 147638
|
北京市
| 1835
| 31106
|
海南省
| 1741
| 14864
|
上海市
| 1663
| 31390
|
西藏自治区
| 1203
| 3452
|
山西省
| 1157
| 39481
|
山东省
| 1148
| 108071
|
天津市
| 968
| 11384
|
广东省
| 859
| 82017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779
| 4814
|
重庆市
| 743
| 21102
|
青海省
| 712
| 3947
|
河南省
| 692
| 65211
|
甘肃省
| 691
| 18164
|
湖南省
| 676
| 43106
|
辽宁省
| 665
| 28682
|
云南省
| 636
| 28897
|
河北省
| 617
| 43154
|
江苏省
| 574
| 44094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531
| 25553
|
四川省
| 526
| 42791
|
福建省
| 515
| 18560
|
浙江省
| 492
| 25214
|
内蒙古自治区
| 457
| 11023
|
贵州省
| 434
| 16470
|
黑龙江省
| 418
| 15989
|
陕西省
| 417
| 15677
|
湖北省
| 403
| 22995
|
吉林省
| 374
| 10226
|
安徽省
| 367
| 2250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190
| 4045
|
全 国
| 754
| 1001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