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农办医【2010】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和《商务部 公安部 农业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食品药品监督局关于开展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商秩发〔2010〕219号)要求,努力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结合当前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
动物防疫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强化措施、重点监控、点面结合、以面保点”的工作原则,切实强化源头监管、建立区域联防联控,全力做好下半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努力确保2010年不发生重大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事件,确保因灾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到位,确保上海世博会和第十六届广州亚运会期间动物产品卫生安全。
(二)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规程,强化检疫措施,做到应检必检,规范检疫行为,提高检疫能力。
2.认真开展各环节监管工作,加强证章标识管理,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
3.加强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屠宰、运输、经营检疫不合格动物或病死动物的非法行为。
4.加强供上海、广州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确保世博会和亚运会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事件。
5.全力做好受灾地区因灾死亡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与进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