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建立健全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机制。严格执行干部学习培训情况考核制度。全面考核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运用理论和知识、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等情况。对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重点班次,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委托或会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考核并作出鉴定,向干部所在单位反馈。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登记管理制度,将干部学习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如实记入干部信息库,并将重要培训情况纳入干部人事档案。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跟踪管理制度,不断拓展和延伸培训效果。
15.完善干部学习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组织人事部门内部干部培训工作与干部管理工作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干部进行任职考察,要把干部学习培训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提拔担任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要达到《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培训时间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要求的,须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仍未完成的要延长试用期。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开展述学评学考学活动。干部学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将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作为各地区各部门和干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16.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等,研究制定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依据。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组织学员对培训项目、课程设置、师资水平、教学管理等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教学水平。到2012年,在全国普遍推行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五、内容方式改革
17.制定分类培训大纲。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素质能力模型,制定分类培训大纲,明确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岗位培训等的目标、内容和方式等,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
18.完善培训内容体系。着眼于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建立以培训需求为导向的培训内容更新机制,不断完善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体系。致力于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在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的同时,重点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教育,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党的历史、国情和形势教育;致力于提高干部的知识素养和实践能力,广泛开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所需的各种知识的教育培训,重点抓好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所需知识的教育培训;致力于提高干部的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大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重点开展忠于党和人民、尽职尽责工作、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拒腐防变的教育。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要会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学科、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打造品牌培训项目,实施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工程,大力开发案例教材。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要加强宏观指导和审核把关,确保教材质量。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每年定期向党员干部推荐学习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