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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在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


  1. 各试点学校所在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在中职学校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推进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的具体目标、工作步骤等,对试点学校给予必要的指导。

  2. 各试点学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试点工作。要加强领导,成立学校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学校专业设置特点和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学校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增强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3. 请各地于2010年9月20日前报送本地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工作方案;于2011年7月20日前报送本地试点学校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总结材料(3000字左右)。报送方案和材料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军伟
  联系电话:010-66097143
  电子邮箱:zhangjw@moe.edu.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学校名单(107所)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学校名单(107所)

  北京市(2所)
  北京市商业学校
  北京市信息管理学校
  天津市(2所)
  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
  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
  河北省(6所)
  保定市第四职业中学
  石家庄市旅游学校
  秦皇岛市职业技术学校
  玉田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张家口市职教中心
  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山西省(3所)
  山西省太谷县职业中学
  华北机电学校
  阳泉市职业中专学校
  内蒙古自治区(2所)
  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
  赤峰市松山区职教中心
  辽宁省(3所)
  沈阳市金融学校
  鞍山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锦州铁路运输学校
  吉林省(2所)
  吉林女子学校
  长春艺术学校
  黑龙江省(2所)
  黑龙江省商务学校
  哈尔滨市第二职业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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