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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大沽口炮台遗址保护区保护工作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沽口炮台遗址保护区保护工作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9]1198号)
天津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沽口炮台遗址保护区保护工作的请示》(津文物[2009]8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二、
进一步完善道路与遗址之间的景观设计,通过绿化等手段减少环境、噪音对文物的影响。
三、
请你局组织相关单位按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后,由你局核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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