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关于开展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法规及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培训工作的通知
(厅公便字〔20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部先后发布了《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两个文件,并上网运行了“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框架基本建立。为准确、深入、完整地落实好两个文件,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部拟于2010年9月组织开展宣贯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培训对象
宣贯培训对象主要为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以及由我部审核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详见表1。
二、宣贯培训的组织实施
(一)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宣贯培训由部公路局组织,具体会务工作由举办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各期培训安排及宣贯内容分别见表2、表3。
表1.宣贯培训范围
参加单位
| 参加人员
|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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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局、委)
| 1.负责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处室负责人
2.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系人
| 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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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信用评价的机构
| 1.分管领导
2.负责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处(科)室负责人
| 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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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1.建设管理单位分管负责人
2.负责信用评价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 2~3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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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审核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
| 1.企业分管负责人
2.负责企业信用管理、投标、财务、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人员
| 3~5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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