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中国西部采购商大会招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商务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定于2010年10月17-21日第十一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期间在成都举办2010中国西部采购商大会(以下简称采购商大会),为切实做好采购商大会各项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举办采购商大会的重要意义
今年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十周年,是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举办采购商大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有助于促进西部各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力建设国家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是西部国际博览会实现贸易成交的重要平台。本届采购商大会将通过举办经贸洽谈、高峰论坛和网上交易会等形式创新、内容新颖的活动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帮助西部地区生产企业把握发展机遇,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二、扎实做好各项招商筹备工作
为充分发挥采购商大会推介西部优秀企业、知名品牌和优势产品的作用,切实促进工商对接并取得实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地区招商筹备工作的组织指导,推荐本地区大型或知名商贸流通企业以采购商身份到会洽谈采购;及时了解供需信息,积极组织招商对接,帮助采供企业提高洽谈效率,达成合作意向。
三、具体要求
(一)定于8月26日在成都召开联络员会议,布置有关招商工作,请确定一位处级干部作为联络员参会,并于8月20前将联络员报名表(见附表1)传真至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二)请按照采购商参会名额分配表(见附表2)组织采购商到会洽谈采购。采购商须以省(区、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集中报名参会,并填写采购商报名表(见附表3),由各地联络员汇总后将汇总表(见附表4)于9月15日前传真至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三)为加强信息沟通,组委会办公室将陆续在有关网站上公布供应商有关产品信息。请及时通知采购商登陆西部采购商大会网站(www.sourcingfair.org)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