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棉花高产创建示范片测产验收办法》的通知(2010修订)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测产验收地块不能过早拾花,保证测产验收时测数、取样。

  第十七条 测产验收后,被测产地块做好单独实收计量工作,并形成实收产量报告。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表1 棉花高产创建示范片测产基本信息表

样本田地址  

 

样本田编号

  

户主姓名

 

样本田面积(亩)

 

播种(移栽)时间

  

测产时间

 

样点

编号

品种名称

平均

行距

(厘米)

平均

株距

(厘米)

收获

密度

(株/亩)

成铃数(个)

成铃调查株数(株)

平均单株成铃数(个/株)

平均单

铃重

(克/个)

衣分率(%)

籽棉

单产

(公斤/亩)

皮棉

单产

(公斤/亩)

小计

成铃

幼铃

絮铃

 

 

 

 

 

 

 

 

 

 

 

 

 

 

 

 

 

 

 

 

 

 

 

 

 

 

 

 

 

 

 

 

 

 

 

 

 

 

 

 

 

 

 

 

 

 

 

 

 

 

 

 

 

 

 

 

 

 

 

 

 

 

 

 

 

 

 

 

 

 

 

 

 

 

 

合计

 

 

 

 

 

 

 

 

 

 

 

 

 

 

平均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