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随着暑期旅游旺季的到来、上海世博旅游的持续升温以及极端天气带来的水灾、地质灾害的频发,涉旅安全事故进入高发期,仅7、8两个月国家旅游局就接报旅游安全事故十余起,死亡20余人,受伤160余人,旅游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最近下发的《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旅游安全工作,保障旅游者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要充分认识《通知》对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从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切实增强进一步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把握《通知》精神,结合旅游行业实际,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旅游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遏制近期旅游安全事故高发势头,促进旅游安全形势尽快好转。
二、 规范经营,强化安全管理
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严厉打击旅游企业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督促旅行社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选用合法经营有安全保障能力的旅游交通工具,合理安排旅游线路,对老年团及团队中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尽到提示义务。督促旅游经营单位和旅游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执行道路交通有关规定,坚决避免存在问题的旅游客车上路。督促旅游住宿经营单位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排除各种安全隐患,严防火灾、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督促各旅游景区以游乐设施、涉水项目、食品安全、灾害防范等为重点,消除安全死角,严格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警示。同时,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旅游企业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对旅游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 排除隐患,加强安全检查
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年”工作安排,针对世博旅游、中秋、“十一”旅游高峰期市场特点,按照工作职能,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协调、配合公安消防、交通、安全监管、卫生、质检等有关部门,做好对各类旅游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各种专项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发挥行业安全协调和监管职能,建立旅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