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创意制作类广告企业:指以广告创意、设计、制作为主要业务内容的专项服务型广告企业。服务内容涉及:影视广告创意、制作,平面广告创意设计、互动(网络)广告设计、企业/品牌形象设计等。创意制作类广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其专业化的创意、制作水平。
4、霓虹灯广告企业: 指专门从事霓虹灯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的霓虹灯企业。仅从事霓虹灯器材研制、生产的企业暂不参加资质认定。霓虹灯广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霓虹灯广告设计、制作的专业化水平。
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的等级名称为:中国一级/二级/三级综合服务类广告企业;中国一级/二级/三级媒体服务类广告企业;中国一级/二级/三级创意制作类广告企业;中国一级/二级/三级霓虹灯广告企业。
二、认定标准
(一)综合服务类广告企业
1、中国一级综合服务类广告企业
1)企业成立3年以上,采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近2年来资产净值有所增加。
2)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3)广告专业设备净值18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广告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500万元,其中,全案代理的综合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800万元,并照章纳税。
5)企业主要经营者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广告经营业绩。注重自主创新和企业品牌建设,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诚信经营。
6)有职工40人以上,其中80%以上的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设置了广告审查管理制度,配备了符合广告审查工作要求的广告审查人员。企业每年有一定的人才培训投入。
7)有成功服务2年的客户3个,在过去2年内曾为8个以上品牌提供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媒体代理等服务,并且至少有2个品牌为综合服务的成功案例,有效提升了品牌知名度并促进销售。
8)企业在平面、广播、影视、户外等广告媒体中为客户提供过广告策划、创意制作、代理发布等综合性服务。
9)近3年制作发布过的广告作品在副省级以上评比中获等级奖5件以上。
10)企业为行业、社会及公益事业做出了贡献,在本行业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2、中国二级综合服务类广告企业
1)企业成立3年以上,采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近2年来资产净值有所增加。
2)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3)广告专业设备净值8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广告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00万元,其中,全案代理的综合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350万元,并照章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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