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关心集体,团结同志,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作风正派。
5. 在法制工作中有其他突出成绩的。
(三)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先进集体的推荐条件是: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显著。
2.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责,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手段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较多、质量高、效果好。
3.指导和推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效果明显。
4.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符合相关规定。
5.办案制度完备,法律文书规范,案卷档案管理有序。
6. 在行政复议工作中有其他突出成绩的。
(四)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先进个人的推荐条件是: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善于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行政复议实践,政治素质高,作风过硬,清正廉洁,深受人民群众欢迎。
3.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高、数量多,经手办理的案件多数能够实现“案结事了”,制作的法律文书叙述清楚,逻辑严谨,论证充分,说理性强。
4.在行政复议工作中有其他突出成绩的。
(五)2006-2010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评选条件是: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
2.保障机制落实到位。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
3.周密部署工作扎实。有“五五”普法规划,年度有工作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充分调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单位内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单位内部行为,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注意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
4.工作突出成效显著。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的法律素质和单位内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本地区、本系统处于领先水平。
(六)2006-2010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是:
1.在 “五五”普法期间,能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
2.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干部法律素质、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作出突出成绩。
3.围绕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本地区、本系统的改革发展稳定中的职能作用。
4.工作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善于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运用理论指导实践。
在推荐工作中,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履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坚持推荐条件,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各地要对所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在当地进行公示;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在系统大张旗鼓地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为打造一支优秀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2: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相关立法情况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
| 现行有效的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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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发布机关
| 发布时间
| 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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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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