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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国务院于8月14日下午召开全国进一步防御洪水地质灾害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重要指示精神,分析当前全国防汛抗洪救灾形势,进一步研究部署全国,特别是西部地区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回良玉副总理在会议上指出,今年以来,我国突发的重大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受灾范围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巨大,尤其在甘肃省舟曲县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近日又有多个省份、地区受强降雨影响,连续发生山洪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等严重地质灾害,抗灾抢险救灾任务十分艰巨。会议强调,当前全国大部分地区仍处于主汛期,也是地质灾害易发多发期,发生严重地质灾害的风险不容低估,防范和应急处置力量亟待加强。会议要求,各地和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洪水地质灾害应对的严峻形势,迅速行动起来,狠抓落实,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秋汛、台风和各种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为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卫生系统应对洪涝、台风和地质灾害的准备,现就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洪水地质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卫生部门的职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健全和完善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切实落实负责同志的领导责任、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直接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个人,确保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所承担的职责。要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10〕83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卫发明电〔2010〕60号)和2010年7月12日卫生部召开的全国洪涝灾害暨高温天气卫生应急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确保前期部署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准备有效、应对有序、保障有力。

  二是要完善与相关部门和军队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有效联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民政、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顺畅的信息通报机制,及时获取灾害预测和灾情发展变化信息,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洪水地质灾害对公众健康和医疗卫生服务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灾害卫生应急准备和应对工作。已经发生洪水地质灾害地区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部队、武警、民政、气象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构建军地协同、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协同开展灾后卫生应急工作。卫生系统内部的医疗、疾控、监督等部门和机构也要密切配合,真正实现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工作的无缝衔接,形成合力,确保信息畅通、工作协调、配合默契、措施得力、应对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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