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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中国文物交流中心设立业务二部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中国文物交流中心设立业务二部的通知
(文物人函〔2008〕799号)
中国文物交流中心:
经局党组7月21日研究,同意你中心增设业务二部,人员编制3名(含分管业务二部的副主任1名)。增设业务二部后,你中心内设机构为三个,人员编制控制在23名以内。
请将业务二部机构设置的“三定”(定职责、定编制、定人员)方案及人员聘用办法报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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