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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注销深圳市大海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深圳富安达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许可证的公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注销深圳市大海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深圳富安达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许可证的公告
(保监公告〔2009〕14号)
根据《
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
》(保监会令[2004] 15号)第
四十七条
之规定,决定注销深圳市大海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机构编码:J11031SZX)、深圳富安达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机构编码:J10191S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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