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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第二季度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情况的通报

  (三)按食物中毒场所分类情况。

中毒场所

报告起数

中毒人数

死亡人数

集体食堂

10

557

0

家 庭

31

665

47

饮食服务单位

7

503

0

其它场所

10

220

11

合 计

58

1945

58


  第二季度, 发生在家庭的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均最多,分别占总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的53.4%、34.2%和81.0%。
  与2009年同期相比,发生在集体食堂的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和中毒人数分别减少23.1%和34.2%,死亡人数减少1人;发生在家庭的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和中毒人数分别减少22.5%和30.7%,死亡人数增加17.5%;发生在饮食服务单位的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和中毒人数分别减少36.4%和8.9%,死亡人数减少2人;发生在其他场所的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和中毒人数分别减少23.1%和68.8%,死亡人数增加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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