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按食物中毒场所分类情况。
中毒场所
| 报告起数
| 中毒人数
| 死亡人数
|
集体食堂
| 10
| 557
| 0
|
家 庭
| 31
| 665
| 47
|
饮食服务单位
| 7
| 503
| 0
|
其它场所
| 10
| 220
| 11
|
合 计
| 58
| 1945
| 58
|
第二季度, 发生在家庭的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均最多,分别占总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的53.4%、34.2%和81.0%。
与2009年同期相比,发生在集体食堂的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和中毒人数分别减少23.1%和34.2%,死亡人数减少1人;发生在家庭的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和中毒人数分别减少22.5%和30.7%,死亡人数增加17.5%;发生在饮食服务单位的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和中毒人数分别减少36.4%和8.9%,死亡人数减少2人;发生在其他场所的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和中毒人数分别减少23.1%和68.8%,死亡人数增加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