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的通知
(上证公字[2010]46号 2010年7月26日)
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治理,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1.2 本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适用本指引。本所鼓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据本指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完善相关行为规范。
1.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证券市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1.4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善意行使权利,严格履行其做出的各项承诺,谋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共同发展。
1.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通过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上市公司治理
2.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建立制度,明确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及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具体措施,确立相关人员在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和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