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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五)拟订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政策和标准;负责港口危险品从业人员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承担有关危险品和水路运输国际公约、规则制定和修订的相关工作;承担相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提出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工程、老码头改造工程、灾害防治、水毁抢修等工程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相关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紧急客货水路运输;承担港口设施保安和港口安全评价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水路运输、港口、航道、水路建设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水路建设行业有关咨询、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和个人职业资格的管理,指导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八、道路运输司
  (一)拟订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和应急预案,起草相关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相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指导道路运输枢纽、场站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紧急客货道路运输;组织开展相关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四)提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发展规划;指导城市客运(含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五)拟订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政策和标准;负责危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承担有关危险品道路运输国际公约、规则制定和修订的相关工作。
  (六)指导道路运输应急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资质管理工作。
  九、安全监督司
  (一)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方针、政策,并监督检查相关工作的执行情况;组织拟订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拟订综合性安全生产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起草相关法规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应急预案的拟订,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并部署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部内有关应急值班工作;统一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或参与由部或国家负责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会同相关部门督查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四)承担部安全、应急信息统计汇总、分析等工作,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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