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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通告(卫通(2010)19号)--关于发布《原发性肺癌诊断》的通告

卫生部通告
(卫通〔2010〕19号)


关于发布《原发性肺癌诊断》的通告

  现发布《原发性肺癌诊断》为强制性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WS 323-2010 原发性肺癌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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