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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通告2010年第3号--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告
(2010年第3号)



  为推进电信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10年第二季度电信服务质量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电信服务状况

  二季度,电信服务总体保持良好态势。全国电信网和互联网运行正常,网络接通率超过95%,故障修复及时率达到97%以上,主要指标符合电信服务规范的要求。电信服务用户满意度为79.4分,较一季度上升0.8分。

  上海世博会通信服务运行稳定。电信企业全力以赴,为世博会上百家媒体、200多家展馆以及每天数十万名游客提供了稳定优质的电信服务。上海世博会的电信网络经受住了超长时间、超大话务量的考验,保持了通信畅通。

  抗洪救灾应急通信保障畅通。在我国南方多个省市遭遇严重洪涝灾害的情况下,通信行业迅速组织通信抢修和应急保障,出动抢修人员79624人次,抢修车辆24447台次,提供油机8566台,发送应急短信息1362万条,及时恢复受损设施,确保了灾区的抢险救灾和生产生活各方面的通信需求。

  二、电信用户申诉情况

  二季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区、市)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通过申诉热线、政府网站等渠道,共受理关于电信服务的申诉19170人次,季度用户申诉率为17.3(人次/百万用户),较上季度下降1.2%(见附件1、2)。

  用户服务方面的申诉占总量38.3%,较上季度上升1.1个百分点,其中涉及电信企业在业务宣传工作存在欠缺的申诉有所上升。网络质量方面的申诉占总量18.2%,较上季度下降0.6个百分点,其中涉及手机上网和固定宽带业务网络质量的申诉均出现下降。收费争议方面的申诉占总量43.5%,虽然较上季度下降0.5个百分点,但手机内置吸费软件问题和个别地方收费差错问题仍引起社会的关注。

  目前,各级申诉受理机构按照《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时限和工作流程,对所有用户申诉进行了调查调解。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根据《电信条例》等法规要求,对用户申诉反映出来的电信服务违规事件依法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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