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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关于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第三轮承包经营责任制办法的通知

  接发押运环节发生上述质量问题,按袋(套)进行统计。
  (二)评分方法:
  1.总包邮件损失率和给据邮件损失率,每超过部定均一率的10%,扣邮政质量总分1.5分;如发现隐瞒不报的,除对查出的件数纳入考核外,每发生虚报隐瞒一起扣2分。
  2.机要文件失密丢损,每发生一件扣邮政质量总分0.5分。丢失后三日内无损找回的扣邮政质量总分0.25分。以扣满2分为止。
  3.邮件全程时限逾限率在10%及以下的不扣分,在10%以上至20%(含20%)的扣邮政质量总分1分,在20%以上至30%(含30%)的扣2分,在30%以上的扣3分。
  4.邮件处理规格不合格率在15%及以下的不扣分,在15%以上至25%(含25%)的扣邮政质量总分1分,在25%以上至35%(含35%)的扣2分,在35%以上的扣3分。
  5.除上述质量指标考核外,对国际邮件误收或误投给国家造成损失(指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或在本地区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及涉外事件)的每起扣邮政质量总分1分;国内、国际邮件误收寄危险物品造成严重后果(指造成爆炸、燃烧、腐蚀、中毒或其它伤害)的每起扣邮政质量总分1分。
  6.邮政质量考核总扣发以20分为限。
  注:总包邮件损失率:给据邮件损失率全国均一率标准数。
  总包邮件损失率0.03(‰)
  给据邮件损失率0.04(‰)

附2          电信通信质量考核计分办法

  一、考核指标
  1.长途自动来源接通率                5分
  2.长途人工及半自动电话有效接通率          4分
  3.电报服务差错率                  4分
  4.长途电话电路合格率                5分
  5.一级干线电缆、微波全阻次数            2分
  二、考核指标的内容及计分办法
  1.长途自动来话接通率
  (1)指标定义
  来话接通率是指长途电话自动交换设备处理各长途电路群落地来话呼叫过程中,被叫用户答应次数与占用到本局长途入中继设备的呼叫次数的百分比。
  (2)指标计算公式
  A、对程控交换机的统计点规定在长途入中继线上,
            被叫用户应答次数
  来话接通率=─────────────────×100%
        占用长途入中 第一位号码
              -
        继的总次数  为0、1、9、的次数
  B、鉴于有的程控交换机在长途入端统计有一定困难,经电话认可后,可在长市出中继上统计,计算方法为:
            被叫用户应答次数
  来话接通率=───────────────×100%
        占用长市出中 长途交换 长市中
              +    +
        继的总次数  机呼损  继溢出
  C、对机电长途交换机和半自动对端设备的统计点在来话记发器上,计算公式:
          被叫用户闲次数(BI)
  来话接通率=───────────────×100%
        来话记发器占用总次数-转话次数
  (3)观测规定
  来话接通率每月观测三天,观测时间为每月中旬第一周的周一、二、三上午9∶00~10∶00。遇节假日时顺延一周。
  (4)考核范围
  长途电话自动交换设备来话接通率的考核对象为省会局(包括直辖市局)的所有长途电话自动交换的设备。考核指标为全年累计值,对新开通长途自动交换设备的省会局,从开通业务满三个月后的第一个月开始考核。关于交换设备全阻指标的考核,除局方人为事故外,仍以该设备通过最终验收,运行六个月以后开始考核。
  (5)评分办法
  长途电话自动交换设备来话接通率的基本分为5分。完成指标核定数95%以上(含95%)的得满分(5分),完成核定数90%至95%(含95%)的得基本分的一半(2.5分),低于90%的不得分。
  (6)抽查办法
  电信总局每年对部分省的长途电话自动交换设备来话接通率完成情况作不定期的重点抽查。抽查内容为:
  A、对来话接通率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观测,按评分办法对观测结果评分。
  B、抽查一至二个月的观测记录和统计资料,核查上报指标的观测方法和真实性。对于虚报成绩,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扣除全部基本分,若被检查局的交换设备能够统计出长途来话中继器占用次数中落地来话的次数,则不得以对市话出中继的占有次数作来呼叫占用次数。若有违反本规定者,以弄虚作假论处。
  2.长途人工及半自动电话有效接通率
  (1)指标定义
  长途电话有效接通率,是反映用户完成通话情况的指标,用已完成通话的通话张数(不包括销号张数)占用去转话总张数(包括接通、销号和退号张数)的百分比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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