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研究探索建立出国(境)培训成果评估体系
引智工作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发展还不平衡,各领域、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也有差异,因此各地各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建立切实可行的培训成果评估体系。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围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两个方面,制定合理的培训成果评估标准,完善培训成果评估体系。依据评估标准,培育和发现一批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效益比较好,有示范推广作用的培训成果。
近年来,各级审计机关一直在探索和推进对因公出国(境)团组的绩效审计,对此各引智归口管理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对培训团组的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审计。充分利用审计机关开展效益审计的时机,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培训成果评估体系,进一步促进出国(境)培训成果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申报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时,要根据评估标准对培训成果进行预期评估,做到突出重点,“好”字优先,保证出国(境)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建立培训项目国(境)外培训整体评估核查机制
出国(境)培训要保证培训质量。必须抓住培训团组在国(境)外培训过程这一关键环节,认真研究建立有效的评估核查机制。国家外国专家局将选择少量有国家或地方引智专项经费支持的重点项目、重点团组作为试点,采取国内项目执行单位和国(境)外培训机构双向互评、我驻外使领馆及国家外国专家局驻外代表处核查等方式,强化对培训团组国(境)外活动的管理。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机制,逐步推广。
五、做好出国(境)培训成果的宣传工作
各引智归口管理部门要积极建立培训成果数据库,及时编辑培训成果汇编,组织成果推广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充分利用外专系统“两刊”、“两网”服务平台,宣传出国(境)培训取得的成果,促进信息交流和成果共享。要重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的传播作用,对培训成果和重大推广活动进行专题报道,扩大影响力。在宣传推广时对涉密成果应注意保密。
六、继续实施项目审批与培训成果相挂钩的激励措施
本着项目审批与培训成果相挂钩的原则。今后审批培训项目计划时,资金分配要向成果突出的领域和区域倾斜。对成果显著的项目要做到重点支持、连续支持;对成果较少或无明显成果的地方和部门要适当压缩培训规模,降低资助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