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气象台站观测簿、原始资料丢失、被盗或损毁;台站征地和基本建设原始档案丢失、被盗或损毁。
(四)重大气象群体性事件和涉外事件信息报送标准:
1.发生或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和过激上访事件、影响政治稳定的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破坏事件。
2.直接影响气象部门正常工作的打、砸、抢等社会群体性事件。
3.在外事活动中发生泄密、丢失重要内部资料、涉密存储介质和设备等,造成危及国家安全和重大损失的事件。
4.气象职工出境公务活动中发生人员走失、证件丢失、公共卫生、交通事故等造成重大财产和人身损失的境外突发事件。
(五)发生重大流行性疫情等事件报送标准:
1.气象职工及家属被确诊为流行疫情病例或被集中隔离。
2.气象职工与已知急性传染性疾病有过密切接触或需居家隔离。
3.气象职工发生群体(3人以上)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高温中暑、群体性传染病等情况,严重影响正常业务服务,或多人同时因其他疾病或困难等需要紧急干预的情况。
第二十条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后果,及报送单位对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详细情况按照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单(内部事件类)(附件三)填写。
第二十一条 突发事件报送时限和要求。
(一)突发事件应该在发现后的第一时间报送,2小时内完成首次报告,4小时内完成书面报告。因通讯等客观条件不具备时,在做好应急处置的同时,要收集有关信息,并通过其它各种途径及时上报。
(二)涉及气象部门领导干部被“双规”等尚未定性,以及不易公开、内部保密等事件,要注明内部掌握范围或按照有关纪检、监察要求向中国气象局主管部门报告;已经确定事件密级的,按照有关保密管理规定,通过中国气象局公文无纸化加密传输系统等途径报告。
(三)遭受恐怖袭击时,按照各单位制定的《防范和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工作预案》进行处置的同时,应在第一时间直接向中国气象局值班室报告。
(四)各单位收集到影响部门内部稳定的隐患信息后要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按照相关预案或维稳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措施处置,部分涉及群体性事件及民族宗教等敏感事件的信息,需在直接报告信访、维稳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人(联络员)的同时,向中国气象局值班室报告。
第二十二条 突发事件信息处理。
(一)中国气象局值班室首先对报告进行初步检查,如有必要,按照提供的联系方式补充缺失信息后,及时送领导签批,如为紧急事项或事件发生在非工作日时间,要迅速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报告带班领导,按照领导批示处理,并将局领导对事件的批示及时转告给报送单位和相关单位。如判断事态不严重或已经处置完毕,短信群发带班领导和分管职能处室负责人。
(二)突发事件处置要按照综合协调、分类处置的原则,中国气象局应急办(值班室)要针对不同的事件类型、严重程度,在送领导签批的同时,及时将相关材料转发(送)给中国气象局主管职能司(或主管职能司内相应处室)负责人,必要时电话或短信通知,积极协助有关处室了解情况,做好指导、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