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发展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三)区域气象观测网
  1.主要内容
  规范区域气象观测站建设。制定区域气象观测站评估办法,综合评估区域气象观测站,进一步规范区域气象观测站网布局、项目设置、站点选址、设备选型、安装架设和组网传输,优化区域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统一中心站软件,完善观测方法、规范和业务考核制度。
  优化区域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在对区域气象观测站进行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区域气象观测站分级管理办法。确定2000个左右气象探测环境满足《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站点建设符合《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的区域气象观测站纳入国家级站网业务管理,弥补现有国家级气象站布局的不足。面向中小尺度气象灾害监测、地方气象服务和专业气象服务需求,结合农业、交通、海洋、电力等气象观测网建设,补充、更新、优化现有区域气象观测站网。
  加强区域气象观测质量控制。建立省级区域气象观测站实时资料质量控制平台,实现实时数据的气候界限值、极值、内部一致性、时间一致性和空间一致性检查分析,对错误和异常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后上传,提高区域气象观测站数据质量。
  2.实施进度
  2010年:完成区域气象观测站站网优化评估,研发和完善中心站软件,对现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区域气象观测站进行整改。
  2011-2012年:制定并实施区域气象观测站分级管理办法,遴选部分区域气象观测站纳入国家级管理。完成区域气象观测站观测数据控制方法、系统开发,完成区域气象观测站实时资料质量控制系统开发和验收,建立区域气象站观测数据质量控制业务。
  2013-2015年:结合交通、电力、海洋气象等专业网建设,补充、升级现有区域气象观测站网,根据需求调整观测要素,提高观测覆盖密度。

工程建设项目计划(三):区域气象观测

区域站网优化调整:对纳入国家级统一管理的2000个左右区域自动气象站进行升级改造,对现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区域站进行整改。

中心站业务平台:设计和研发集成各种型号的中心站软件和实时资料质量控制系统,建立集约化业务平台。



  (四)专业气象观测网
  针对专业气象服务的需求,加强专业气象观测网规划设计,建立健全观测规范、技术标准和业务流程,依托当地政府和部门合作等多种方式,推进专业气象观测网建设。在做好以下专业气象观测系统建设的同时,各地可根据服务需求建设其它专业气象观测系统。
  1.农业气象观测
  (1)主要内容
  优化调整农业气象观测业务布局。在保持现有国家级农业气象观测站网格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调整现有农业气象观测站观测任务,在主要产粮区和林牧区适当增加部分农业气象观测站,重点加强粮棉油大宗作物、牧草、森林等农业气象观测,调整后农业气象观测站约650个左右(具体布局见附图5)。各地在国家级农业气象观测站点基础上,补充建设省级农业气象观测站点,稳步开展当地服务需求明显的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等气象观测。
  农业气象自动化观测能力建设。利用3年时间实现土壤水分观测自动化,建成以固定式自动土壤水分观测仪为主,便携式土壤水分观测仪为辅的全国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网。在农业气象观测站逐步建设农田(林、牧)小气候观测系统,开展农田(林、牧)实景观测试验示范。更新现有人工观测设备,改善农业气象观测条件。完善农业气象灾害调查和农业气象遥感观测业务。
  完善农业气象观测规范和业务流程。修改、完善农业气象观测规范和观测方法,适应自动化观测发展。制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养殖业等观测规范。建设农业气象自动观测资料应用系统。
  (2)实施进度
  2010年:建成东北、华北、黄淮、江淮和西南产粮区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网和相应的观测资料应用系统,完成农业气象测报系统推广应用。编制土壤水分自动观测业务规范和培训教材教案,开展骨干观测员培训。
  2011-2012年:完成全国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网建设。开展农业气象观测站常规观测仪器的更新。修订农业气象观测规范。编制农业气象观测培训教材教案,开展相关业务技术培训。
  2013-2015年:建设农田(林、牧)小气候和农田实景观测系统,推进农业气象自动化观测。完成农业气象观测人员轮训。建设农业气象自动观测资料应用系统。
  2.交通气象观测
  (1)主要内容
  完善交通气象观测业务规范、业务流程和发展规划。针对公共气象服务和预测预报需求,按照公路交通、铁路交通、航运交通等分类制定业务规范、业务流程和发展规划。
  建立与交通部门合作共建机制。建立与交通部门设施共建、数据共享机制,推进交通气象观测系统建设逐步纳入到各类交通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工程项目。
  推进交通气象观测网建设。联合交通部门,建成交通气象观测示范网,推进省(区、市)交通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在高速公路网和铁路网重要地段以及内河重点航道,开展大雾、强风、强降水、低温、雨雪、冰冻、高温等主要交通气象灾害观测,有针对性地增加路面温度、道路综合状况、交通实景等观测。
  (2)实施进度
  2010年:开展交通气象观测仪器设备评估选型,制定交通气象观测系统功能规格书。启动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示范站建设。
  2011-2012年:建立与交通部门的合作机制,完成高速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示范网建设。开展路面温度、道路综合状况、交通实景等交通气象观测设备选型、考核和定型等工作,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和业务流程。
  2013-2015年:推进各地交通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完善交通气象观测业务规范和业务流程。
  3.人工影响天气观测
  按照《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2008-2012年)》及其后续规划的内容和进度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4.风能观测
  (1)主要内容
  评估已建陆上风能观测网,开展测风塔系统维护,对运行超过两年的测风塔进行大修和观测仪器设备更新,确保稳定运行。完善由400个测风塔组成的陆上风能观测网建设。根据海上风能资源开发利用的需要和可能,在我国沿海地区的近海、滩涂、潮间带风能资源丰富区建设布局合理、密度适中的测风塔,形成近海风能观测网(布局草案见附图6)。制定风能观测规范,建立风能观测业务流程和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2)实施进度
  2010年:评估已建陆上风能观测网,改造和完善现有测风塔,排除安全隐患。制定风能观测业务规范和运行管理办法,建立风能观测业务流程。
  2011-2012年:对运行超过两年的测风塔进行大修,开展近海测风塔布局方案设计和仪器设备评估选型。
  2013-2015年:开展近海测风塔建设,完善风能观测业务。
  5.太阳能观测
  (1)主要内容
  依托辐射观测网,并根据太阳能不同利用方式,建设综合反映我国太阳能资源状况的太阳能观测网(布局草案见附图7)。建设39个太阳能观测一级站,开展高精度、全要素太阳能观测,用于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评估以及卫星反演模型建立、卫星数据校准、模式参数调整、历史数据校正和太阳能特殊利用。建设181个太阳能观测二级站,开展太阳能关键参数观测,用于模型校验和估算结果订正,并作为各地太阳能产业规划的依据。
  各省(区、市)在太阳能观测一级站和二级站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太阳能产业规划和服务需求,建设太阳能加密观测站,开展太阳能观测。
  (2)实施进度
  2010年:完成太阳能观测网规划设计和仪器设备评估选型,建立观测方法。开展太阳能观测示范站建设。
  2011-2012年:完成太阳能观测一级站和二级站建设,完善相应观测规范和业务流程。
  2013-2015年:建设太阳能加密观测站,完善太阳能观测规范和业务流程。
  6.电力气象观测
  (1)主要内容
  建立与电力部门设施共建、数据共享机制,推进各省(区、市)电力气象观测设施逐步纳入到各类电力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工程项目。联合电力部门,在易受高温、大雾、大风、暴雨、低温、冰冻、雷电等气象灾害影响的输电线网重要地段,加强各地电力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建立输电线积冰观测方法,制定电力气象观测业务规范、技术标准。
  (2)实施进度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