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卫生部国际司关于申报2011年度中国-东盟合作基金项目的通知

卫生部国际司关于申报2011年度中国-东盟合作基金项目的通知
(卫国际亚非便函〔2010〕4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及部直属单位外事主管部门:

  2011年度中国-东盟合作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根据我国与东盟开展卫生合作的重点,2011年度我部将在卫生政策制订和卫生体制改革、传染病防控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的妇幼卫生指标等3个方面加强与东盟的合作。根据外交部亚洲司关于申报2011年度中国-东盟合作基金项目的要求,现广泛征集以上3个领域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可提交1-2个项目建议书,部直属单位可提交1个项目建议书。

  二、收到项目建议书后,我司将请部内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协助评审,并将评审通过的项目提交外交部亚洲司审批。项目获批后即通知项目申请单位。

  三、中国-东盟合作基金项目执行程序,项目建议书中、英文样本和项目建议书英文概要样本,请在该文附件中下载。

  请于2010年8月9日前将填写完整并经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同意的中英文项目建议书传真至我司,同时将电子版表格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我司,并确认收悉。如有问题,请与我司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卫生部国际合作司 贾波

  电 话:010-68792298

  传 真:010-68792280

  电子邮件:jiabo@moh.gov.cn

  附件: 1. 中国-东盟合作基金项目执行程序
  2. 项目建议书中文模板
  项目建议书英文模板(略)
  3. 项目建议书英文概要样本(略)

  二○一○年八月二日

  附件1:
  中国-东盟合作基金项目执行程序

  中国-东盟合作基金于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政府出资设立,主要用于资助中国-东盟具体领域合作项目。为便于各单位顺利申请和执行项目,现将相关执行程序归纳如下:
  一、项目申请。中方项目申请单位向外交部提交中、英文项目建议书(样本附后)。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