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测风塔的迁移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对已建测风塔进行迁移。
1.以测风塔高度为半径范围内,有建筑物、交通道路、人行道以及农业、电力、通信设施等,存在明显或隐性安全隐患的;
2.测风塔处于人群居住、劳动或经常性出入地的;
3.测风塔处于比较险要的地形地貌处,有可能影响现场读取观测数据或实施测风塔安全巡视、维护维修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
4.当地社会经济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城乡规划确需实施测风塔迁移的;
5.经安全巡视、维护维修认为存在问题,测风塔确需迁移的。
其中,对于上述涉及人身安全的情况,省(区、市)气象局应抓紧组织实施测风塔迁移。
(三)测风塔的撤销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对已建测风塔进行撤销。
1.测风塔运行超过设计寿命的;
2.测风塔获取资料能够满足国家和当地风能资源详查和评价要求,后续没有服务需求、本身又难以长期维持运行的;
3.经风能资料应用服务部门评估分析,认为可以撤销的。
三、风能观测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分为观测数据远程自动传输和现场人工读取两种方式。
(一)观测数据远程自动传输
国家级和省级承担单位要建立值班制度,每日安排人员值班,及时采集测风塔远程自动传输数据,实时监控观测系统运行情况,并上传风能观测数据到国家气象信息中心。
省级承担单位值班人员每日监控中心站数据采集到达率、上传和分发是否正常,并填写值班日志。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台站核实情况,并将核实情况向本单位业务管理人员报告。
国家级通信网络值班人员,每日检查各省上传资料到达情况,并填写相关值班日志。国家级全网监控值班人员每日监控各个观测系统运行状态,浏览省级值班日志,并填写值班日志。若发现异常,应立即与相关省(市、区)气象局取得联系,告知并核实有关情况。
(二)现场观测数据读取
现场观测数据读取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读取两种方式,由观测塔所在地气象部门(或由省级指定的单位)承担。
定期读取:至少3个月一次到观测现场读取全部观测数据(或更换数据卡),并填写数据读取记录。承担超声仪观测的站点,至少1个月一次到现场读取超声仪数据(或更换数据卡),并填写数据读取记录。
不定期读取: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要采取不定期数据读取: 1.观测系统无法实现数据远程自动传输并且手动卸载数据失效时;2.风力达到10级以上的强天气过程经过超声观测系统之后;3.因临时需要相关资料时。
现场读取数据上传:负责现场观测数据读取的单位,应在最短时间内(一般不超过2周)从指定的通信渠到上传到省级相关单位,省级相关单位应及时将该数据上传国家信息中心。
四、运行维护和技术保障
(一)安全巡视
测风塔所在地气象部门负责测风塔的日常看护和安全巡视,每周派人(或委托当地人员)至少巡检一次测风塔,并填写巡视记录。在预报即将出现台风、寒潮、大风、暴雨、雷电、低温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后,省级业务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台站做好安全防范装备,台站应及时组织在测风塔安全范围内设立安全警告标志。在灾害发生后应及时派人巡检测风塔安全情况。
巡检内容包括:铁塔垂直度是否在允许范围、拉线是否正常、连接件是否紧固、铁塔平台锁是否正常、地面电池组铁罩锁是否正常、防雷设备是否正常、仪器安装横臂是否正常、每个风向风速传感器和气压、温度传感器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应立即报告省级相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省级业务管理部门应建立测风塔安全巡视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安全大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台站安全巡视情况,对于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二)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