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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的通知

  (五)重要交通干线与输变电线沿线
  交通运输和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同时也是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行业。低温、霜冻、暴雪、大雾等对铁路、公路和输变电线沿线的影响尤为显著,造成道路结冰、交通瘫痪、电力供应中断等严重后果。随着我国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不同行业、不同经济生产部门的相互依存度越来越高。一个行业受灾后,不利影响会迅速连锁传递到其他行业,灾害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明显放大。
  重要交通干线与输变电线沿线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是建立交通气象观测、电力气象观测等专业专项气象灾害监测网络体系,发展专业专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技术和预警服务,实现部门间、行业间的信息与资源共享以及灾害协同防御;开展铁路、公路和输变电线沿线精细化气象灾害影响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建立气象灾害防御的设计标准;建立铁路、公路和输变电线沿线工程设计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合理规划和布局,科学防灾避灾。
  (六)重点战略经济区
  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成渝地区等为代表的我国重点战略经济区,交通发达,城市化与经济一体化程度高,综合经济实力强,是我国人口稠密区和经济密集区,但同时也是灾害频发区。这些地区气象灾害的区域性和连带性十分明显,干旱、台风、暴雨、雷电等造成的气象灾害危害程度高,造成的经济损失大,是气象灾害防御的重点区域。
  重点战略经济区的气象灾害防御,要突出区域联防、点面结合,统筹规划区域性稠密气象观测网络,加强区域内先进探测技术和移动观测系统的协同建设,提高对突发性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建立区域一体化的精细化预报预测业务和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警业务,发展气象灾害高影响行业的专项预警技术和服务;开展区域气象灾害影响风险评估,合理布局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加强重点战略经济区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能力建设,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四、主要任务


  根据各地气象灾害的特点和防御的重点,统筹制定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全面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一)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建立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气象灾害综合探测系统,构建气象灾害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发展精细化气象预报业务和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加强气象灾害预警的发布,显著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1.提高气象灾害综合探测能力
  提升灾害性天气监测水平。调整、优化国家和地方气象站网布局,充实观测项目,增加台站密度,提高地面和高空自动化观测水平;加快推进新一代天气雷达在重点区域的加密布设,发展其它地基遥感观测系统和专用的飞机气象探测系统;风云静止气象卫星实行双星观测互为备份,风云极轨气象卫星实现组网观测,增加雷达测量降水等新的探测能力,构建对地气象灾害探测系统和空间天气灾害探测系统。建成由地基、空基、天基观测系统组成的气象灾害立体观测网,实现对气象灾害,尤其是对重点区域主要气象灾害的全天候、高时空分辨率、高精度的综合立体性连续监测。
  提高气象灾害联合监测水平。多部门联合建设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网。建立和完善跨地区、跨部门的包括各类专业监测网在内的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网,全面提高气象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到2020年,气象灾害监测率达到90%以上。
  2.完善气象灾害信息网络
  统筹发挥公共信息网络和专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作用,加快推进气象通信网络的升级换代,使实时探测资料的收集传输和分发时效达到分钟级;建成国际先进的分布式气象信息存储与共享系统,信息提取和共享能力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充分利用国家已有的公共资源,建设和完善各相关部门间气象灾害信息实时快速交换网络和共享平台,实现全国气象灾害信息的高度共享。
  3.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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