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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的通知

  《规划》中所指的气象灾害主要包括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所造成的灾害,以及由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包括城市气象灾害、农业气象灾害、林业气象灾害、水文气象灾害、海洋气象灾害、交通气象灾害、地质气象灾害、航空气象灾害、电力气象灾害等。

一、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近期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要求提高应对极端气象灾害的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抵御能力和减灾能力。《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49号)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防御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社会对气象灾害倍加关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取得可喜进展。
  气象灾害监测预报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气象卫星、天气雷达和自动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初具规模,初步建成较完整的数值天气预报和气候预测业务体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与服务面不断拓宽,电视、电台、报纸、手机、网站、电话、电子显示屏等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广泛应用于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全国每天接受气象服务信息的公众超过10亿人次;多部门联动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建设取得进展,部分地区探索建立了区域联防、上下联动、部门联合的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应急处置机制;气象灾害防御的社会经济效益日益显著,我国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亡人数由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平均每年5000人左右,下降到本世纪平均每年2000人左右,每年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比例从上世纪80年代的3%-6%下降到目前的1%-3%;初步构建起气象灾害防御法规制度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文件以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陆续颁布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避险科普宣传不断深入,通过气象科普馆、气象科普讲座、大众传媒宣传,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增强了公众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面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当前我国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仍存在以下薄弱环节:气象灾害防御布局重点不够明确,一些国民经济关键行业和主要战略经济区的气象灾害易损性越来越大,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越来越重,成为气象灾害防御的薄弱环节;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体现在当前气象业务体系对于突发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弱、预报时效短、预报准确率仍不能满足气象灾害防御需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尚未完全覆盖广大农村和偏远地区,预警信息的针对性、及时性不够;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尚未建立,缺乏精细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重点工程建设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尚未全面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对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支撑仍显不足;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和应急预案不够完善,部分已有的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和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强,缺乏气象灾害专项防御方案和应急预案;全社会气象灾害综合防御体系不够健全,部门联合防御气象灾害的机制不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充分,社区、乡村等基层单位防御气象灾害能力弱,缺乏必要的防灾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全社会综合防灾体系不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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