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红色预警:5个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2个省(区、市)部分地区或2个大城市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二)橙色预警:3-5个省(区、市)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1个省(区、市)部分地区或1个大城市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三)黄色预警:2个省(区、市)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第十三条 霜冻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蓝色预警:
秋季霜冻(8月下旬-10月上旬),在我国北方地区,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相邻省(区、市)将出现霜冻天气。
春季霜冻(3月中旬-6月上旬),在我国华北和西北地区及长江流域,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相邻省(区、市)将出现霜冻天气。
冬季霜冻(11月中旬-翌年3月上旬),在我国华南和西南热带、亚热带地区,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相邻省(区、市)将出现霜冻天气。
第十四条 冰冻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一)橙色预警:过去48小时3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已持续出现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冰冻天气。
(二)黄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3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持续出现冰冻天气;或者过去24小时内已出现并可能持续。
第十五条 大雾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一)黄色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且有成片的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二)蓝色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1000米的雾,且有成片的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第十六条 霾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蓝色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2000米的霾;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第三章 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及解除
第十七条 以中央气象台名义发布(或解除)各级预警,其中干旱各级预警由国家气候中心制作,其它各种灾害预警由国家气象中心制作,发布(或解除)原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