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农办医[2010]70号)
目前,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已结束。为做好近期考试考务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是保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公正、公平进行的前提。各地要按照《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4号)》的规定,严把报名资格审查关。一是严格审查报名材料的完整性。各地要审查考生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提交材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二是严格审查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各地要结合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审核考生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确保考生报名材料信息真实、准确、一致。三是严格审查考生所学专业和取得的学历。考生专业和学历必须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者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凡是未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和学历,不予报考。四是严格审查职称条件。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或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应认真审核兽医师以上职称的真实性。对取得兽医师以外其他中级职称的,不予报考。五是严格把握工作进度。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做好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0]47号)要求,准确把握报名条件审核工作进度。
二、科学合理设置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影响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一是要科学合理设置考试地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点应按照“方便考生、便于管理”的原则集中设置。行政区域较小,交通便利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少设考试地点。二是要严格规范选择考场。各地考场设置原则上应选择承担过高考、国家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医学考试的学校,一个考试地点原则上只在一个学校设置考场。各地应于8月31日前将考场设置情况报我部兽医局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是要切实规范布置考场。各地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的通知》(农办医[2010]16号)要求,规范考场内和考场外围设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标准考场为30人,每个教室只能设置一个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