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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三)TB/HIV双重感染病人的治疗管理。
  对发现的TB/HIV双重感染病人,应当根据当地的情况,确定治疗管理机构。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和《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手册》的要求,进行抗结核和抗病毒治疗、管理以及随访复查,并做好病人治疗管理和转归的信息登记报告工作。

  (四)信息的登记报告与保密。
  结核病防治机构和艾滋病防治机构应当及时做好TB/HIV双重感染病人的信息登记和机构间的交流,并将收集的信息录入到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和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中,逐步完善信息的登记、报告和报表制度。在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和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完善之前,同时实行纸质报表进行年度报告。

  结核病防治机构会同艾滋病防治机构,收集汇总TB/HIV双重感染防治工作信息,按照县(区)、市(地)、省(区、市)逐级上报TB/HIV双重感染防治工作报表(详见附件4)。省级汇总表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

  确定专人负责病人资料的登记报告和资料保存,做好TB/HIV双重感染的信息保密工作。

  (五)宣传和培训。
  倡导政府部门的主管领导重视与支持TB/HIV双重感染防治工作,提高大众对TB/HIV双重感染的认识,加强对TB/HIV双重感染的危害、病人发现和治疗等方面的知识宣传。对参加TB/HIV双重感染的防治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

  (六)TB/HIV双重感染的感染控制工作。
  结核病防治机构和艾滋病防治机构在TB/HIV双重感染防治工作中应当避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和结核病病人的交叉感染。在艾滋病防治机构,医护人员接诊结核病或有结核病可疑症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在结核病防治机构,对结核病人进行抽血采样时,应当严格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做好艾滋病职业暴露的预防工作。

  五、督导评估
  各级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组织1次对本辖区TB/HIV双重感染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上级技术工作组及本级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对本辖区TB/HIV双重感染防治工作的考核评价(指标见附件5)。

  附件:1.结核病可疑症状筛查问卷

  2.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中开展结核病病人发现工作的流程

  3.在结核病病人中开展HIV抗体检测工作的流程

  4. TB/HIV双重感染防治管理工作年度报表

  5. TB/HIV双重感染防治工作考核评价指标

  附件1
  结核病可疑症状筛查问卷

  病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住址

  最近是否出现下列情况:

  1.咳嗽、咳痰持续2周以上  是   否

  2.反复咳出的痰中带血    是   否

  3.反复发热持续2周以上   是   否

  4.夜间经常出汗       是   否

  5.无法解释的体重明显下降  是   否

  6.经常容易疲劳或呼吸短促  是   否

  7.淋巴结肿大        是   否

  医生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1.对近期与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要重点关注是否出现上述症状。

  2.如果出现上述1个或多个症状(筛查阳性),立即转介结核病可疑症状者本人或转送其痰标本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受进一步检查。

  附件2
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中开展
结核病病人发现工作的流程

  一、开展结核病可疑症状问卷筛查

  (一)开展筛查工作的场所和筛查对象。在抗病毒治疗机构、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和美沙酮门诊等确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以下简称HIV/AIDS)。

  (二)负责筛查工作的人员。上述机构及场所的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

  (三)筛查的方法和频率。在对HIV/AIDS进行流调和随访时,通过结核病可疑症状筛查问卷进行筛查。

  二、转介结核病可疑症状者

  (一)转介对象。结合病情,出现结核病可疑症状筛查问卷中1个或多个症状者。

  (二)转介方式。转介可疑症状者到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收集当日即时痰、夜间痰、次日晨痰各1份进行痰涂片抗酸染色检查。不能转送可疑症状者时,转送可疑症状者痰标本及临床资料。转介可疑症状者时,用当地艾滋病防治机构现有的转介卡(见下表),一联留底,一联交给病人,一联送结核病防治机构。

医学转介卡

        编号:          

转介单位:

                

被转介者:

                

需提供的转介服务:

□抗病毒治疗/机会性感染治疗

□结核病诊断和治疗

□母婴阻断

□美沙酮维持治疗

□针具交换

□性病防治

□心理咨询

□其他

备注:

                

                

                

转介单位联系人         

   年  月  日

               编号:    

转 介 卡

      单位:

现有     已在我中心接受    服务。本机构不能为其提供其需要的以下服务:

□抗病毒治疗/机会性感染治疗

□结核病诊断和治疗

□母婴阻断

□美沙酮维持治疗

□针具交换

□性病防治

□心理咨询

□其他

特转介到你处,请给予提供相关帮助。如有疑问,请与本机构联系。

地址:            

电话:      

感谢贵单位大力协助。

致     

    转介单位联系人         

   年  月  日

回执

        已到我单位接受       

服务。

备注:

                      

转介单位:            

经手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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