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增资、股权结构变更及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0〕874号)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增资扩股变更资本结构的请示》(光保字〔2010〕134号)和《关于审核罗哲夫等五人任职资格的请示》(光保字〔2010〕1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从14.994亿元人民币变更为30亿元人民币。
增资后,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持股比例为50%,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持股比例为24.99%,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和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持股比例各为12.505%。你公司性质转变为中资保险公司。
二、罗哲夫、王廷科、刘珺、汤谷良和Francis Edward Hawke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罗哲夫、王廷科和刘珺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汤谷良和Francis Edward Hawke担任你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