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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工作整顿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记录

综合评价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五、社会责任

23

(1)积极承担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的产品质量检验、产品质量争议仲裁检验、司法鉴定检验等工作;

(2)积极参与质量监督等政府部门组织的公益宣传以及公益检验活动;

(3)积极承担与授权业务相关的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4)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产品质量情况和问题。

    

  说明:各中心应在检查记录栏目中详细描述检查情况和事实根据,并对检查结果逐一作出评价。

  声明:以上所填内容均符合实际情况,本中心对自查结果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完全责任。

  中心负责人签名:                 中心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2:
自查记录统计表

  一、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基本信息

  1.国家中心名称:                              
  2.地址/邮编:                                 
  3.国家中心所在法人单位名称:
                                        
  所属行业系统(部门、协会、大型企业):
                                        
  法人单位性质    
  A 省(市、自治区)质检所(院),纤检所或计量所;
  B 大学;
  C 已转为企业制的科研院所;
  D 未转制的科研院所;
  E 企业制的专业检测站、所、院;
  F 事业单位制的专业检测站、所、院
  G 其他                 
  4.国家中心负责人(主任):         联系电话/手机:        
  5.国家中心副主任(或其他副职领导):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6.日常事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传真:          Email邮箱                
  7. 检测领域                             

  二、国家产品质检中心近三年仪器设备、设施投入情况统计

  中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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